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岛战略,建设一支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下川子女勤奋好学,特设立汤贵洪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 凡在下川教学的教师和在下川各学校就读的学生,成绩卓越且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本基金会的奖励。
第二章 基金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汤贵洪教育基金会为常设慈善机构,机构的成员如下:
名 誉 会 长:陈俊立 李新潮 吴东文 陈翠芹
会 长:汤贵洪
常务副会长 :方卓儒
副 会 长 :赵志系 方国威 陈洪绍 赵文化
成 员 :汤贵策 罗天宣 江银享 钟国彦 罗国理 周阳享
第四条 基金会下设理事委员会和监事委员会,监事委员会下设师生获奖资格审批部、扶贫助学部、学术和人才交流部、财经事务部,并设正副理事长、正副监事长。理事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本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及发放。监事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监督、评选的公正、公开。
理事委员会理事长:赵志系
副 理 事 长:陈洪绍 赵文化 钟国彦
监事委员会监事长:汤贵策
监事委员会下设四个部领导成员:
(一)师生获奖资格评审部
行政总监兼首席顾问:赵文化
成员:罗天宣 罗国理 江银享 钟国彦 谢天福
郑新民 汤天道 陈增家 罗实现
(二)扶贫助学部:
行政总监:罗国理
成 员:方群玺 戚福大 陈进堂 方国想
(三)学术和人才交流部:
行政总监:罗天宣
成 员:陈进堂 汤天道 罗秋用 郑权誉 方实现
(四)财经事务部:
行政总监:汤贵策
成 员:罗国理 刘炎帜 周阳享 罗永锋
第三章 奖励项目和奖金
第五条 本基金会设奖项十一项。
第六条 下川最优秀学校一所(德育工作、教学管理及成绩、校园建设、后勤及安全卫生等每项25分量化评分)1200元
第七条 下川最优秀校长一名(思想修养、岗位能力、学校管理、工作绩效,每项25分量化评分)奖金另定
第八条 下川先进班主任一名(以市教育局定条件评奖)。奖金1200元
第九条 获台山市、江门市先进教师一名。奖金1200元
第十条 中学参加中考成绩四率达标且最高的科任教师一名(以100分为标准)。奖金1000元
第十一条 小学参加新宁中学选拔试,入新宁中学围的学生成绩全镇最高的科目的科任教师一名。(以100分为标准)奖金1000元
第十二条 辅导尖子参加市级以上知识竞赛获最高层次奖项且在市排名最前的辅导教师二名。(中学、小学各一人,中学数学科奖二名教师)。每人奖金1000元
第十三条 中学非毕业班期末质检一学年四率全达标且平均数最高的科任教师一名。奖金1000元
第十四条 小学非毕业班期末质检一学年三率全达优且平均分最高的科任教师二名。奖金每人1000元
第十五条 中小学生每学年每年级学年末期末质检成绩(含中学毕业班中考总分全下川名列前六名者(以100分为标准折算)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50元,第四至第六名各100元。如果各科总成绩并列的,取某一单科成绩最高那名学生,每级获奖学生为六名。
第十六条 由二○○五年开始,增设以下奖项。
1、期末质检学校全年总达标率获下川教育线第一名。
2、学校德育工作获台山市或下川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一个。
3、学校德育工作获台山市或下川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二名。
4、期末质检全年三率(四率)全优或达标以上的教师按总平均数,奖六名。
5、辅导学生参加市以上的知识竞赛获奖以上,在市的排列顺序奖三名。
6、辅导学生参加市田径运动会各项目获奖名次中,奖前二名。
以上各奖项奖金集体500元,个人300元。
第十七条 基金会每年对在下川就读的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好的贫困学生实行扶贫助学,其书杂费由本会全部负责。
第四章 奖金发放时间
第十八条 每年度召开奖教奖学表彰大会一次,各项奖金的发放时间为每年九月九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每年的奖励项目及奖金数量若有变动的,则由汤贵洪教育基金会负责制定。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汤贵洪教育基金会。